第五十一条

有效

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在体育彩票的本级留成公益金群众体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