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章 文化体育第四十四条有效教育、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扶持残疾人文化事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等创造性劳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