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七条有效有关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研究,予以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报主任会议决定后,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