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者演绎标签。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