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第九条有效申请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建议项目,提出项目的单位应当提交立项申请报告。立项申请报告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作出说明,并附上法规草案文本。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