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