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绿化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