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