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第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公开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集立法建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