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