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五章 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旗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扶持下,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按规定落实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自治旗结合实际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自治旗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旗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