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自治旗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自治旗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节日应当受到尊重。自治旗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