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条有效自治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上级国家机关拨给自治旗的各项专用资金和补助专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不得用以顶替正常的预算收入。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