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自治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上级国家机关拨给自治旗的各项专用资金和补助专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不得用以顶替正常的预算收入。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