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