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第六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培育时代新风貌,教育引导公民践行文明新风,摒弃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