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人员培训,着力提高立法能力。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