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解释权属于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对法规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