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对本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单位法规清理的指导和督促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