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举办属于国务院体育部门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范围内的体育赛事,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维护赛事活动安全。

经营国务院体育部门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范围内的体育项目,应当依法申请取得许可证。

市和县(市、区)体育、教育、住建、文广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所的消防安全、建(构)筑物结构以及体育设备、器材等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