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丰富体育市场供给,促进扩大体育消费,规范体育市场秩序,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依托体育场馆、专业楼宇、产业园区等载体,引进和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因地制宜促进体育产业集聚发展、特色发展。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