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