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会同有关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自治州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