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自治机关保障自治州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