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六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保护、挖掘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各民族人民的体质。自治州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州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加强竞技体育队伍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