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自治州的财政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一级财政,是四川省财政的组成部分。

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自治州的财政,自主安排使用属于自治州的地方财政收入。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