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的保护与建设,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自治机关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自治州为国家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做出的贡献,享受国家的补偿。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