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扶持下,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加快辖区内公路和水路运输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公路和水路运输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提升路网水平和交通运输能力。在自治州征收的公路规费应当专项用于自治州的公路养护和建设。自治机关重视和发展邮政、通讯事业,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