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统一规划、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风险勘查或有偿开发矿产资源。在自治州内形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使用费以及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除应当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留存自治州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勘查和开发。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