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