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由国土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建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