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绍兴老字号申报认定每三年开展一次,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绍兴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