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老字号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绍兴老字号的认定、保护、发展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绍兴老字号,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历史底蕴和鲜明文化特色,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认定的字号。注册商标申报绍兴老字号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