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五条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检察和执行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对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生产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