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编制公布惠企政策清单,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兑现流程,将匹配的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相关市场主体,持续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本市建立惠企政策落实评价制度,实施全覆盖、全周期跟踪问效。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