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环境第四十三条有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效能。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