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公正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