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建设和保护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