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第三十六条有效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鼓励建设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绿色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