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九条有效通讯、电力、有线电视、供暖、给排水、消防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在老城区挖掘道路的,应当向老城区保护机构提出申请,并附修复方案,经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