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依托特色果品、中药材、食用菌、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具有承德特色的乡村旅游商品;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村(社区)通过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模式发展乡村旅游。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