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合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