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第二十八条有效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的,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征求工会意见,邀请工会代表列席会议。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