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开放环境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市场主体提前申报通关,提前办理通关手续。对于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有关容错机制处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实行先放行后检测、先放行后缴税、先放行后改单管理。企业提前申报通关的,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