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