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现无名烈士墓或者英雄烈士亲属信息不明的烈士墓,应当会同党史、档案、公安、文物、规划等部门,通过梳理遗物、查阅档案、实地走访以及技术鉴定比对等方法为英雄烈士确认身份、寻找亲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到英雄烈士亲属寻找英雄烈士安葬地申请的,应当通过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史料记载、检索信息系统等方式收集了解英雄烈士牺牲地的线索,查找英雄烈士安葬地,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英雄烈士亲属。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