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