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农业投入品,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物质,包括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兽药(含水产养殖用药)、农作物种子、水产苗种、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环境改良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农用薄膜等农用生产资料。
规模化生产农户,指具备一定农业生产规模的农户,如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初加工,指农产品清洗、拣选、保鲜、去皮、剥壳、粉碎、切割、晾晒等初步的加工处理过程。
集中交易市场,指依法设立、为农产品销售提供场地、设施、服务以及日常管理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等集中零售市场)。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