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