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影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行为。县(市)爱卫会应当建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依法核实、处理举报投诉,并以适当形式及时答复处理情况。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