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基层高效能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